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6798E4000115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98E4000115012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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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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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建设依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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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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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图、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含电子图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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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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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示、听证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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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风景名胜区主管机构的意见(位于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范围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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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选址论证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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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节地评价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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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踏勘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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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地形测绘图、立项资料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8000323、6800032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00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