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400013100300024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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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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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隶属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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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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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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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服务中心3楼 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5275228 、现场咨询(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7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