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2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536N400012201200003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6536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广旅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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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目单和视听资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见申请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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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见申请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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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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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演员演出协议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
查看更多 |
5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见申请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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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见申请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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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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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结 | 0工作日 | 材料符合要求 | 办结 |
2 | 审批 | 0工作日 | 材料符合要求 | 同意;不同意 |
3 | 审核 | 1工作日 | 材料符合要求 | 通过;不通过 |
4 | 受理 | 0工作日 | 材料符合要求 | 受理;不予受理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审批结果样本 |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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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5-85275219信件: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旅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523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