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或者改造港口固定经营设施备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180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56074321018014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810143965607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交通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变更设施取得合格检验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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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固定设施的验收证明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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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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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备案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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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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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 第二十条 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0515-8527520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九纪监组0515-69891721;监督投诉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