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39B400011705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二条 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39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建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临时建筑批准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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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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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消防设计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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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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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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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工作日 按照法定流程标准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特殊建设工程判定不准确
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00030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5296100;http://www.dtghjs.gov.cn/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局长信箱、举报邮箱:dtzjjcs@163.com;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建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30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5296100;http://www.dtghjs.gov.cn/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局长信箱、举报邮箱:dtzjjcs@163.com;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