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2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432102201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7678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27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发布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规范的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一)收购、销售、租赁;(二)经纪;(三)进出口经营;(四)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五)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看申请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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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执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看申请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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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审批结果样本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 第五条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68000699信件: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27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5275270;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政务中心二楼 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E27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5-68000699信件: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E27号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5275270;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