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007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561831381U4000120075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561831381U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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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量管理文件

申请人自备 3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3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组织机构图及技术、质量管理等岗位人员学历或技术职称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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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业场所、设备及仓库设施的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审核-发证 1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过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兽药(不含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000227 6800023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227 6800023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