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0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561831381U4321020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561831381U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非依申请事项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三款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本事项无材料要求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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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三款 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39116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39116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9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