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3004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MB1807703L400103004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MB1807703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二楼税务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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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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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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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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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6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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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反馈 0工作日 反馈办理结果。
2 办理 1工作日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人更正纠错。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税款征收完成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受理 0工作日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税务窗口;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15-968887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现场投诉,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税务窗口; 电话投诉,联系电话:12366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二楼税务局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税务窗口;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15-968887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现场投诉,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税务窗口; 电话投诉,联系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