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场所(不含“交易所”字样)合并或分立、停业、终止经营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交易场所(不含“交易所”字样)合并或分立、停业、终止经营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55021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MB1935254U432105502100304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MB1935254U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行政中心1287室/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符合《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苏金融办发〔2015〕36号)相关规定,且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变更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请示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请示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交易场所请示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交易场所)XX事项变更的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 〔2011〕38号) 三、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程序 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苏金融办发〔2015〕36号) 第二章第十九条:交易场所下列事项,须向所在地金融办提出申请,逐级报省金融办批准: (一)名称、注册资本金、营业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规范性文件】《关于同意省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和交易场所审批事项列入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批复》(苏审改办〔2015〕18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8956128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9561287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行政中心1287室/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8956128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956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