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107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86W4002014107003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一楼;A33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受理毕业生条件:①属于本省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③已作承诺声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含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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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低保证明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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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残疾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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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特困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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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扶贫系统截图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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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 对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000155
监督投诉方式 12333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一楼;A33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155
监督投诉
  •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