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13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313001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金海中路9号 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大厅14楼 1403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苏财社〔2019〕161号)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标准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二)创业培训:1.补贴对象。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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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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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个人创业培训补贴申领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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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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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5.0工作日 | 审核不通过,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
2 | 审核 | 10.0工作日 | 审核不通过,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进入办结环节。 |
3 | 办结 | 5.0工作日 | 审核不通过,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办结。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第五条 职业培训补贴(二)创业培训:1.补贴对象。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22616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