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9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省(市)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1601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31601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10楼分中心1088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江苏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2011〕35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单位,提交制式申报材料,且申报材料经市县审核推荐并盖章。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的《申报表》进行论证,专家应是相关行业、职业院校、企业等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具有较深资历的专业人员。论证的重点为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建设内容、保障措施、经费筹集使用及开支范围等。请于5月30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其他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等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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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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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2011〕358号,第三条,申报条件:①专业设置或职业方向应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原则上从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技工院校、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中遴选产生。②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应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积极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具有较高的就业率和社会声誉。③实训设备应达到一定规模,应配有行业先进的生产型设备,实训场地建筑面积能够满足教学培训需要,实训工位能满足实训教学需要,一般不低于150个工位数,可由不同的实训模块组成。实训现场设备布置、安全、环保等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具有现代企业生产的环境。④配备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综合素质的专兼职实训教师队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⑤具有正常的校企合作机制,企业参与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有一套适应对外开放的机制和办法,积极吸引社会各方人员前来实训,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和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实训和鉴定提供平台,能承担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专业的任务,为专业教师培训提供实习及相关服务。⑥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⑦具备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能力。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238669
监督投诉方式 12333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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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10楼分中心1088室
咨询方式
  • 0515-85238669
监督投诉
  •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