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恢复结算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17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317003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四节: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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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输入)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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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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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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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务复核 | 5.0工作日 | 接受全部材料,对业务材料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业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业务审核环节进行复核。 |
2 | 业务审核 | 4.0工作日 | 接收上述全部材料,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人员身份信息,系统自动读取恢复结算人员的录用及工资审批信息,确认身份及起薪时间,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
3 | 业务受理 | 1.0工作日 | 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恢复申请,《人员招(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符合恢复暂停证明材料、失踪撤销材料》,并扫描全部材料。收到材料后核对业务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每份材料是否完整,核对应加盖公章的材料是否加盖公章。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苏人社发〔2015〕328号,参保人员发生需要恢复已暂停结算事项,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办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22593,0515-85222926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