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加登记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增加登记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2301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323013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人社分中心5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第二条):本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输入)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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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业务受理 0.0工作日 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恢复申请,《人员招(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符合恢复暂停证明材料、失踪撤销材料》,并扫描全部材料。收到材料后核对业务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每份材料是否完整,核对应加盖公章的材料是否加盖公章,核对应当事人签字的是否签字。
2 业务审核 1.0工作日 接收上述材料,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人员身份信息,系统自动读取参保人员的录用及工资审批信息,确认身份及起薪时间;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3 业务复核 0.0工作日 接收上述材料,对业务材料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业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业务审核环节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经办完成,不通过的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本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苏人社发〔2015〕328号,本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222593
监督投诉方式 12333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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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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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人社分中心5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222593
监督投诉
  •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