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减少登记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2301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323014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五节: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退休时缴费不满十五年要求退保等需要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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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输入)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无流程图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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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业务受理 | 5.0工作日 | 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居住国护照等相关手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单位申报经参保人员签字的退保申请材料(退休时缴费不满十五年要求退保的)》、《死亡证明》、《遗产继承公证》等并扫描材料,核对业务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每份材料是否完整,核对业务申报表是否加盖公章。 |
2 | 业务审核 | 5.0工作日 | 接收规定材料,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对职业年金需要记实/补记的人员出具《职业年金记实/补记通知》纸质通知单及电子表格,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
3 | 业务复核 | 5.0工作日 | 接收全部材料,对业务材料合法合规性审查,对业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查,对业务经办环节进行复核。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暂行)》,苏人社发〔2015〕328号,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三章第五节: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退休时缴费不满十五年要求退保等需要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22593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