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Ⅲ级(含)以下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东台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举办Ⅲ级(含)以下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84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432010908400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安全评估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东台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81014396720E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2)燃放作业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作业单位与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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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放作业方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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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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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2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2 审核 0.3工作日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 批准签发 0.3工作日 依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依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4 办结 0.2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焰火燃放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焰火燃放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规定: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前,……申请举办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暂由举办地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后,按照新办法规定执行。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三)燃放作业方案;(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529824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10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529824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10